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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职 能


来源:  作者:法制信息科  发表时间:2012-02-01 12:46:35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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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全县兽药产品质量行政监督检查及兽药产品质量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

    2、承担全县兽医器械的质量行政监督检查及兽医器械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3、承担全县兽药产品质量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的初审工作;

    5、负责组织对动物产品兽药残留量的抽样监测等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年度培训考核等工作;

    7、协助县农牧局做好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审核及验收等工作;

    8、配合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做好本辖区兽药经营、使用环节兽药产品、兽医器械产品的质量抽样检验等工作;

    9、负责兽药信息网络管理,承担兽药法律法规、文件、假劣兽药曝光等相关信息的发布等工作;

 

    10、承办县农牧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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