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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资格审批


来源:农业部网站  作者:信息科  发表时间:2013-10-15 20:42:06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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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执业兽医资格审批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申请人基本条件
2.
申请人资格考试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8号)
3.《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农业部公告第1145号)
4.《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09年农业部公告第1174号)

办事条件:

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小二寸,2张)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一式2份,格式证明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不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的,应提交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办理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在考试当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按照考试当年的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有关要求,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的由考区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3.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选定的县级兽医部门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4.公布成绩。农业部发布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公布成绩查询时间和合格分数线。考生从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或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查询成绩。

5.核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核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意见,报部领导审批后颁发证书。

承诺时限:

6个月

收费标准:

考试费用按照物价、财政部门规定收取,核发证书不收费

责任编辑: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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